启东吕四港保税仓库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项目

  启东沿海港口建设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就启东吕四港保税仓库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潜在投标人应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9月5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启东吕四港保税仓库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报告编制、审查以及协助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

  二、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陆万陆仟元整(¥6.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投标供应商承接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控制效果评价业务,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应按照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应是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供完整成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数据采集费、报告编制费、咨询费、会务费、专家费、交通费、差旅费、出版费、研究费、管理费、资料收集、评审费、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核检查证明材料、价格标二部分所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二部分中分别提交响应的材料。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参加投标,均必须要提供本项材料);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⑥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②如涉及供应商名称变更、资质证书到期换证等情况,须提供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有效证明文件。

  谈判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响应文件须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规定的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供应商最大限度地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2)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3年9月5日16:00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香堂路558号,接收联系人:杨丹,联系方式:。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响应文件,上面讲述的情况各潜在供应商最大限度地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送审稿),评审会通过后10日内提交最终成果;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完成后30日内提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送审稿),评审会通过后10日内提交最终成果;项目交工完成后40日内提交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送审稿),评审会通过后10日内提交最终成果。

  2、编制要求:依照国家、省、市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编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取得评审意见。

  3、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前必须接受采购单位的合同交底,交底对象为成交供应商主要负责人。若成交供应商未如期参加合同交底,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投标供应商若参与投标则视为接受以上交底要求。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法律法规,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法律法规,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谈判小组在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最后报价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通过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后,支付合同价的60%;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后付清余款。

  注:受托人申请付款的程序应符合委托人的财务规定(提供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付款审批单原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合同复印件、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以及由发包人确认的阶段成果等相关材料),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十、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

  启东吕四港保税仓库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项目__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